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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电竞网站强化司法服务 护航民企发展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发布司法护企典型案例

更新时间:2025-03-02 10:07点击次数:
 2月17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关怀和重视,为司法审判机关立足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探索“双免保”机制,强化破产保护,做实多元解纷,多措并举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吴中法院选取五件司法护企

  2月17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关怀和重视,为司法审判机关立足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探索“双免保”机制,强化破产保护,做实多元解纷,多措并举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吴中法院选取五件司法护企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发挥人民法院裁判引导企业健康发展的示范作用,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苏州某实业有限公司从事搬运装卸、钢材及五金加工等业务十余年,因经营管理不善,叠加钢贸市场行业影响,导致陷入债务危机,该公司营业执照亦于2018年被吊销。自2012年以来,该公司被众多债权人起诉并进入执行程序,未执行到位金额超1.7亿元。其名下资产主要为某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在执行拍卖中多次流拍,继续处置将无法覆盖优先债权。但执行中,法院发现该公司名下不动产地理位置优越、区域优势明显,作为物流仓储用地的土地性质在市面上亦具有较大商业价值及经营前景,该公司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性,遂依托执破融合工作机制,充分释放破产保护效能,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于2023年6月7日决定对该公司进行预重整。

  预重整阶段,经公开招募及遴选,重整投资人承诺以1.84亿元的对价参与重整,但该公司营业执照已被吊销,若不能恢复则重整工作无法继续推进。法院遂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多次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最终恢复了该公司营业执照,扫除重整障碍。在庭前债务重组过程中,法院指导临时管理人组织与主要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进行充分沟通,制作《预重整方案》,获债权人会议预表决通过。2024年3月4日,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重整申请IM电竞网站,并组织召开一债会,针对依据上述《预重整方案》拟定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获债权人高票通过。2024年5月15日,法院裁定批准该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该案是吴中法院通过“执破融合”机制实现涉企终本案件“出清”与企业“挽救”功能一体推进的典型案例。法院在执行中设置价值甄别时点,通过综合考虑该公司名下不动产地理位置、区位优势及规划用途,认定其具备重整价值,并通过执转破+预重整叠加执行与破产的双重法律效果,促成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效衔接。同时,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深入贯彻挽救与保护困境企业的司法理念,积极沟通行政主管部门恢复债务人已被吊销的营业执照,助推重整工作顺利推进,促使困境企业重获新生。

  本案例被江苏法治报头版、江苏经济报、苏州日报、引力播等多家省市级媒体报道。

  2024年2月1日,苏州市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某科技公司与徐某某的竞业限制纠纷案中,收到某科技公司的行为保全申请后,将保全申请书、保全建议函等材料提交吴中法院。法院调查核实后,于次日作出诉前行为保全裁定书,依法裁定禁止徐某某从事与某科技公司有竞争性的工作,效力维持至2025年8月28日止。诉前行为保全裁定送达生效后,某科技公司向吴中法院提供证据并反馈,徐某某未履行生效裁定内容,仍继续从事与某科技公司有竞争性的工作。法院向徐某某送达《告知书》,告知其应立即履行生效裁定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通知其本人到庭参加听证,但徐某某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徐某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吴中法院于2024年7月25日对徐某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作出罚款决定。徐某某不服,向苏州中院提出复议申请,经复议认定,吴中法院作出的罚款决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罚款金额没有超出规定及合理范围,并无不当,驳回徐某某的复议申请。2024年8月1日,徐某某主动缴纳了罚款。

  该案系苏州地区首次在竞业限制领域作出诉前行为保全裁定,且因当事人拒不履行行为保全裁定进行司法惩戒的案件。近年来,辖区一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业快速崛起,对于法院而言,面对部分新兴产业出现的恶性“内卷”尤其是人才“内卷”时,需要及时运用司法手段纠偏矫正,防止恶性竞争。该案例中“行为保全+司法惩戒”的组合机制有力保障了竞业限制协议实质性履行,及时保护高科技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有效提振辖区高科技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底气和信心。

  某企业管理公司是一家具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孵化管理公司,入选苏州吴中区人才载体,被评为人才引育先进单位。2020年6月初,王某及其团队为筹建某视觉公司,与企业管理公司达成意向,由企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项目落地、人才项目申报和财务顾问等服务。自2020年6月起,企业管理公司引荐王某会见政府相关人员、某投资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提出融资需求;安排王某参加企业管理公司组织的创客大赛等。视觉公司登记成立后,双方于2020年12月签订《人才项目申报及财务顾问服务协议》,约定由企业管理公司担任视觉公司人才项目申报及融资财务顾问,协议签订前提供的服务亦受协议效力保护。后视觉公司成功申报人才项目,并融资500万元。2021年6月,视觉公司经企业管理公司推荐参加人社部门与银行联合举办的宣讲会IM电竞网站,会后获得贷款300万元。视觉公司认为上述投资、贷款并非企业管理公司提供顾问服务成功的结果,拒绝支付相应费用,企业管理公司遂提起诉讼。

  吴中法院认为,投资人对投资项目的确定应是通过长期考察、协商、谈判确定的结果,企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客观上能够促进投资人对于视觉公司的了解和认可,不能完全排除案涉服务对于视觉公司获得融资的帮助。在视觉公司获得银行贷款过程中,企业管理公司协助视觉公司与投资方联系,故酌定视觉公司支付企业管理公司相应费用共计26万余元。企业管理公司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民营企业的落户及发展过程中,正规、成熟的企业孵化管理公司能够充分利用其对政府相关政策、金融机构、投资人的了解,在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招商引资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企业孵化管理公司的高效服务也是优质营商环境的表现之一。在类似服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相关部门或投资方的决策过程很难直接体现企业孵化管理公司在其中的作用。本案判决在处理融资服务费时,综合考虑相关服务内容与融资结果之间的关联性,肯定了企业孵化管理公司工作的积极意义,为保障和扶持民营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顺利落户和发展提供了正面引导。

  某茶叶公司与某旅游产品开发公司自2015年开始业务往来,旅游产品开发公司陆续向茶叶公司采购大量洞庭山碧螺春茶叶,双方合作良好。后因疫情影响,旅游产品开发公司经营收入减少,未能及时向茶叶公司支付款项,双方对部分茶叶等级品质也存在争议,茶叶公司遂以旅游产品开发公司拖欠货款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旅游产品开发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并承担相应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吴中法院在立案后积极开展茶果特色产业纠纷诉前调解,组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共同组织调解,法院“茶果产业司法服务团”员额法官现场指导,并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碧螺春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制茶大师协助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听取两公司意见及争议,对诉争茶产品进行细致品鉴,并由专业人员对茶叶等级品质提供专业咨询,消除双方对茶叶品质的疑惑,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性得到两公司的高度评价。后双方达成一致人民调解协议,旅游产品开发公司分期付款,茶叶公司主动放弃违约金,本院当天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本案是人民法院坚持以精准司法服务赋能本土特色产业和民营经济稳健发展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组建“茶果产业司法服务团”持续在服务保障茶果产业上加强司法保护力度,注重与当地司法所、当地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茶果业协会协同搭建茶果特色产业纠纷诉源治理平台,以“嵌入式”司法服务融入茶果特色产业链,多维度、全方位助力区域茶果特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本案依托该平台,开展司法服务与茶果纠纷源头治理,将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实现双方共赢,以调解方式钝化矛盾,有效维护了茶果产业和民企的健康发展。

  苏州某机器人公司与苏州某科技公司因设备采购发生纠纷并引发诉讼。判决生效后,苏州某机器人公司向吴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苏州某科技公司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吴中法院调查发现,苏州某科技公司系辖区内的上市公司,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和市场发展潜力。为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强制执行措施对当事人的影响,经苏州某机器人公司同意,执行法院决定适用执前督促程序,于2024年7月25日督促苏州某科技公司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执行法院主动约谈双方企业相关负责人,从实质化解纠纷和企业发展的角度进行释法明理,促成双方在7月31日达成和解协议,苏州某科技公司依约在8月14日付清了案款。最终该案履行完毕,矛盾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为进一步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吴中法院在办理涉企案件中积极探索运用执前督促、执前和解等措施破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针对运营良好的企业所涉执行案件,法院通过执前督促履行措施,积极开展执前和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企业司法获得感,推动涉企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涉民营企业司法保障工作中,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成效可圈可点。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生动体现了人民法院通过公正高效司法促推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为企业摆脱债务危机、提质增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保驾护航,令人印象深刻。希望法院能在保护民营企业工作上持续发力,同时加大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障工作中成功做法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形成更多可供复制、借鉴的经验,坚持以典型案例为指引,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让法治成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护身符”。

  原标题:《强化司法服务 护航民企发展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发布司法护企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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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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